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发文文号: 青政[2016]61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9-1
实施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37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集成,推动我省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
  文化产业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发展文化产业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动力,有利于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增长,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