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16]7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24
实施时间: 2016-8-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6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的《陕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4日
  陕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办法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为全面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