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16]7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22
实施时间: 2016-9-22
失效时间: 2018-9-2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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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的《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2日
  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省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保证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1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保障性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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