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2016]13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9-30
实施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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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社区市、县(市)财政局,省农委:
  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42号)精神,经省农委组织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昆山市等15个县(市、区)为我省2016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县。现将2016年省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资金分配明细及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试点县(市、区)根据省农委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完善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预算,健全试点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二、各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督促农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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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016年江苏省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补助资金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