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16]144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9-20
实施时间: 2016-9-2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0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我省财政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各市、县(市、区)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
  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