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15]14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2-7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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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新时空湖北分公司)经营核算实际情况,现就该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联通新时空湖北分公司及所属市州分公司增值税应纳税额,采取“统一核算、汇总申报、分别纳税”的办法,各市州分公司按上年度销售额占比分配税款。(各市州分公司名单及2015年度销售额占比见附件)
  省公司当期应纳税额=省公司当期销项税额-省公司当期进项税额
  各市州分公司当期应纳税额=省公司当期应纳税额×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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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