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试行]
发文文号: 济政发[2016]2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8-18
实施时间: 2016-8-18
失效时间: 2018-8-17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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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提高土地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工业(含仓储用地,不含采矿用地,下同)、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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