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6]7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18
实施时间: 2016-9-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0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粮食收购
  (一)认真组织政策性收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要科学谋划,扎实推进,争取粮食政策性收购工作主动。一是积极化解仓容矛盾,科学合理设立收储库点。采取销售腾仓并库、跨县集并调剂余缺、加快仓库建设进度、合理利用社会仓容等办法,增加有效仓容,满足收购需要。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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