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核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8]7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5-22
实施时间: 1998-5-22
失效时间: 2016-5-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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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统一的23种税收票证式样及使用说明(见附件),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从本通知颁发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印制和使用统一式样的税收票证。
  二、各地现存的票证与本通知规定式样完全相同的,可继续使用;现存票证与本通知规定式样不同的,也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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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6-5-29
实施时间:201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