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16]29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9-30
实施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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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深港通业务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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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