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6]68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9-30
实施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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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深股通中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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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