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同一案件多个裁判文书上规范使用案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法[2016]37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16-2-1
实施时间: 2016-2-1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规范案号在同一案件多个裁判文书上的使用,便于区分、识别,以满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一案件的案号具有唯一性,各级法院应规范案号在案件裁判文书上的使用。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首份裁判文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在案号后缀“之一”“之二”…,以示区别。
  二、在同一案件的多个不同类型裁判文书之间,无需通过上述案号后缀方法进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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