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黑龙江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16]8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24
实施时间: 2016-8-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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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财政厅《黑龙江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4日
  黑龙江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省财政厅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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