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采[2016]1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8-1
实施时间: 2016-8-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6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12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财库[2011]181号文件)要求,我市采取了小微企业投标价格扣除10%参与评审等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