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库[2016]4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16-9-13
实施时间: 2016-9-1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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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预算单位、市级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按我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点的通知》(青财库〔2014〕28)文件要求,为不断深化和推进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通知》,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反映。
  青岛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2016年9月13日
  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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