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5]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2-1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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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地方税务局、社会事业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支行、各县(市、区)支行,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及派出机构,省直各有关单位,中央、外省市驻闽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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