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综字[2016]1045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14
实施时间: 2016-7-1
失效时间: 2021-6-30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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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区、市、行委)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大通、湟中、湟源县支行: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青海省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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