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9-7
实施时间: 2016-9-7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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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切实履行《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五年轮查结束后,组织“回头看”,对五年轮查一遍轮空的事务所,选取11户(名单附后)开展重点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会计师事务所多数审计业务能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审计准则,事务所风险意识和规范化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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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5年事务所检查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