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建[2016]16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6-8-9
实施时间: 2016-8-9
失效时间: 2021-8-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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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冀发[2016]12号)精神,规范和加强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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