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8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法[2016]30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8-12
实施时间: 2016-8-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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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8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延长有效期至规定日期。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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