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属执收单位《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9-14
实施时间: 2016-9-1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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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2]7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票据管理,现就2016年度市属执收单位《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以下简称《登记购买证》)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持有有效《登记购买证》的市属执收单位(含医院)。
  二、年审办理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以下简称“市财政监督局”)为市属执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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