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暂行规定〉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16]6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8-29
实施时间: 2016-8-29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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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8〕26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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