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16]11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9
实施时间: 2016-6-2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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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案源管理办法重要意义
  2015年,中共中央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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