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实名制办税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8-31
实施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阅读人次: 19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提升办税服务效率,促进税法遵从,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长春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开展实名制办税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先行在长春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开展实名制办税试点。根据试点单位的运行情况,择期在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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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身份信息采集表(附件一).docx    
委托办税受权书(附件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