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13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11
实施时间: 2016-8-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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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福建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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