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1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25
实施时间: 2016-8-2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4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督查,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不动产登记人员划转。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职责机构整合所明确的人员划转要求,确保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划转工作、人员落实到岗。拟划转人员因原单位与不动产登记事业单位性质不同的,按照以下原则妥善安排:划转人员顺向调动的,保留原身份、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水平不变,划转前为参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