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征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5]15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2-2
实施时间: 2015-12-2
法规类型: 国土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0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涉及我省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濮阳、济源6市和巩义、兰考、长垣3个省直管县(市)。为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征迁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事关黄河安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沿黄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征地补偿和征迁安置是工程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关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