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6]4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21
实施时间: 2016-4-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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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大省和能源原材料基地,资源型城市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家将我省焦作市、濮阳市和灵宝市列为资源枯竭城市,将平顶山市石龙区、鹤壁市鹤山区和南阳市官庄工区列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将新密市、宝丰县和永城市列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并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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