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9-14
实施时间: 2016-11-1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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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诚信办税、促进税收遵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推行实名办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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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川公告10号政策解读.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