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烟草广告审批规范》《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户外广告登记规范》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工商广字[2016]2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8-5
实施时间: 2016-8-5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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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直属局:
  根据《广告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省工商局决定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现公布如下:
  1.《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烟草广告审批规范》(粤工商广字〔2009〕227号);
  2.《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户外广告登记规范》(粤工商广字〔2011〕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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