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8-31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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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1号)等有关规定,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制定了《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外国驻华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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