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
发文文号: 发改经体[2016]189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6-8-30
实施时间: 2016-8-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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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人民政府:
  报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河南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函》(豫政函〔2016〕65号)、《关于报送我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函》(新政函〔2016〕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函》(鲁政字〔2016〕137号)收悉。经征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成员单位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河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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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河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pdf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pdf    
3.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