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标字[2016]1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6-8-31
实施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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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加强对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工作的管理,工商总局制定了《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工商总局
  2016年8月31日
  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加强对委托地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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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