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6]35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8-5
实施时间: 2016-8-8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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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有效发挥期权产品的市场功能,保障期权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2016年8月8日起,进一步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单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总持仓限额的2倍,最大不超过1万张。
  二、期权经营机构将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提高到2000张以上(不含2000张)的,应当在调整的前一交易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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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股票期权持仓限额调整报备表.docx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