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6]3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7-22
实施时间: 2016-7-25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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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和相关市场参与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于2016年6月27日发布了《有关在证券市场实施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之修订》,拟于2016年7月25日正式实施收市竞价交易。此外,根据联交所有关市场通告,联交所拟于今年8月进一步推出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为配合联交所实施交易机制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的《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通知》,现对《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同步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在有关风险提示条款中相应补充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并增加提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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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16年第一次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