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6]188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8-29
实施时间: 2016-8-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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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可再生能源法》有关规定,现就制定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热发电(含4小时以上储热功能)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上述电价仅适用于纳入国家能源局2016年组织实施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范围的项目。
  二、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执行上述标杆上网电价。
  三、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对太阳能热发电企业采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绿色信贷、土地优惠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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