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军民[2016]23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8-1
实施时间: 2016-8-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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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整合,规范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努力营造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我委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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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备案表(园区依托型).doc    
附件2 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备案表(军工单位支撑型).doc    
附件3 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4 浙江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评价指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