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财综字[2016]3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8-12
实施时间: 2016-8-12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40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区直各部门,各地(市)财政局: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决策。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5]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全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仍存在意识不强、进展缓慢、资金规模小、承接主体发育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进一步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建设服......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副本政府购买服务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