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6]8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8-11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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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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