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8-19
实施时间: 2016-8-19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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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12年第54号公告。为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关于“中国——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争端案的裁决和建议,2016年6月20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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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名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34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