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交通车船和农村车辆车船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6]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8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深圳合作区地税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