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缺陷商品认定及处置的工作规范
发文文号: 粤工商消字[2016]14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6-15
实施时间: 2016-6-15
失效时间: 2020-6-15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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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缺陷的发现及认定职能,规范流通领域缺陷商品的认定工作,加强对缺陷商品的监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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