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
发文文号: 国办函[2016]7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8
实施时间: 2016-8-8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工商总局:
  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保障,确保在2016年底前初步实现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予以公示。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指导、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