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实施案头稽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检[2000]1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5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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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税务检查工作,进一步发挥税务检查的职能作用,市局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将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纳入案头稽核工作范围。为保证市局决定的顺利实施和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案头稽核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以下简称税前弥补亏损)是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对亏损的处理所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税前弥补亏损审核是主管税务机关的稽核人员按照法定要求,纳税人在盈利年度申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过程中,对其发生年度亏损的真实情况而进行的系统分析、审查和确认的行政管理活动。
  二、税前弥补亏损审核是案头稽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税前弥补亏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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