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文文号: 国办函[2016]73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8-8
实施时间: 2016-8-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工商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8月8日
  附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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