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发[2016]18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8-11
实施时间: 2016-8-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45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0年12月6日出台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宁政发[2010]243号)同时废止。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市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