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16]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8-1
实施时间: 2016-1-1
失效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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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为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支持产业升级优化,“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税收政策。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
  二、为有效实施政策,财政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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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免税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