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8-9
实施时间: 2016-8-9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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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6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6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8月12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76%,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6年8月10日,每年8月10日,2月10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6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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