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金政办发[2016]7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8-9
实施时间: 2016-8-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27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