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批复
发文文号: 厦府[2016]169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5-28
实施时间: 2016-5-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2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规划委、市市政园林局:
  你们联合报送的《关于报批〈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请示》(厦规[2016]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专项规划批准后,你们应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工作,在相关规划管理单元控规的编制、调整中应当充分落实该专项规划的内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8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